11月26日,江苏省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,任命刘博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刘博,男,蒙古族,1987年6月出生,2013年12月加入民盟,博士研究生学历,二级教授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民盟中央委员,江苏省政协委员。
2013年3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获博士学位,其后留校任教;2016年11月起,历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长、副校长;2023年1月,任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。
11月26日,江苏省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,任命刘博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刘博,男,蒙古族,1987年6月出生,2013年12月加入民盟,博士研究生学历,二级教授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民盟中央委员,江苏省政协委员。
2013年3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获博士学位,其后留校任教;2016年11月起,历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长、副校长;2023年1月,任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。